海淘食品无中文标签,被起诉需要十倍赔偿吗?
买家购买海淘swisse天然黑蜂胶软胶囊,认为产品包装无中文标签,且依照国内食品规定涉案产品违法增加非普通食品原料——蜂胶,因而认为是不安全食品,要求商家十倍补偿。
卖家提交的依据 运单号:从澳洲一号线网站打印的运单号为WA20151134787PE的直邮物流凭证,拟证明涉案产品是从国外代购回来的。
判决成果:判决买家败诉 涉案产品的网络页面上标注“代购”字样,原告在购买时已知晓所购买的产品是在国外进行出售的,并非是我国商场出产的,产品的管理规范适用国外商场的相应规范,亦是合理的; 现原告以涉案产品不符合国内相关管理规范为由建议十倍补偿,依据不足,且原告也无依据证明产品存在安全隐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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